大家七夕快乐啊!
好久不见,随手写着玩,诈尸除草,算是复健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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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汉迢迢,入了夜,城市里也张开了如银河一般的灯火璀璨。
只是今日与往常却是不同,到哪儿似乎都是情意绵绵,到哪儿都有笑闹着的、成双结对的年轻男女。花店的生意也格外好,金发男人花了平时的三倍价钱才换来一束娇艳的玫瑰,转身塞到恋人怀里,却遭到对方毫不留情地嘲笑:“傻子。”
傻子不在意,傻子高兴得笑着,望着他。
恋人被他看得不好意思了,转过脸去,只留给他一个通红的耳尖,拔脚就走。
他于是追了上去:“利威尔。”
恋人不理他,抱着花走得飞快。
他只得加快脚步,好在手长脚长,没几步就拽住了对方的胳膊,笑道:“拿了我的花就想跑了?”
“怎么,送我的就是我的了!”
“是是,衬你得很。”
“啧,我一个大男人,可不吃这套。”
说是这么说,可笑意止不住地爬上眼角眉梢。两个人于是顺着熙熙攘攘的人流缓步慢行。明明街道如此拥挤,却谁都感觉不到似的,乐在其中。
先是利威尔被卖巧果的小店吸引了,排了十几分钟的队买来一小袋甜得黏牙的点心;后来埃尔文又在阑珊灯火里发现了一个摆摊的老奶奶,摊上是五色丝线编成的手环。他觉得新鲜好看,掏钱买了两个,一人一个戴在手上。
戴了同样手环的手便不自觉牵了起来。
平日里两个大男人要这样招摇,肯定是要遭人非议的。所幸今天这样的日子,谁都没空去搭理别人,气氛又如此欢闹,才给了常年生活在暗处的人难得的轻松。
“他们原来是这样庆祝的,”利威尔的手被对方整个儿握在掌心,听得他笑着说,“你记不记得去年冬天,我们经过的那个国家……”
“记得啊……”
是啊,从大陆的这头到那头,他们已经一起走过好多个国家了。看过许多风景,也过过许多不一样的情人节。
也是到外面来了之后他们才知道,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节日的。
“可惜我们那儿没有这样的节日啊。”埃尔文半开玩笑地叹了一句,利威尔斜眼瞥他:“就算有,你有那个心思过么?”
那倒是。他们将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献给了争取自由的斗争,战火里谁还记得这缠绵缱绻的小节日?
“还好,我们现在有许多许多情人节可以过了。”埃尔文说着,勾了勾利威尔的手指。
利威尔抬头望着他。
他于是低下头,两个人认真地亲吻起来。
柔美的月光将他们笼罩着,远处是闪烁着的星河。千万年的时光里,生离死别都是乍现昙花,人的生命也不过指间流沙。所幸他们仍有足够的时间,可以相知相伴。
利威尔睁开了眼。
晨光已经投过薄薄的窗帘落了进来,小旅馆里飘荡着细微的浮尘。他揉了揉眼睛,手在脸上抹过的时候,抹了一手冰凉的水。
单人床被衾单薄,昨晚空调大概开得低了,睡着的时候没感觉,一觉起来便忍不住地打喷嚏。
混着眼泪一起下来。想了想又笑了。
床头一个圆圆的球体,散发着浅淡的光。
十几个小时之前,华灯初上之时。
一年一度的情人节日迎来了最美妙的时光,放眼望去,街上来来往往的尽是些趁着节日约会的一对一对。穿着黑色卫衣还戴着兜帽的小个子旅人混在其中,便显得形单影只了。好在他一身黑衣,几乎融进了这暧昧的夜色里,并不会引人注意。
河滨公园今天也是格外热闹,无论是河岸边的步道还是稍远处的小树林,到处可闻隐隐约约的嬉笑声。天气很好,漆黑的河水隐隐地漾着细碎的月色与灯光,水银似的煞是好看。他沿着河岸走了一会儿,果不其然所有的座椅都被小情侣们占据了。男人也不介意,随便找了棵树底下席地而坐了,随后打开了随身背着的包。
从包里滚落出十多个圆滚滚的球体,个个都有拳头大,像是小灯似的散发着温暖的橘光。他将那些小球随手拢了拢,随即挑了其中一个托到面前,又将它晃了晃。
小球被晃出了几粒微光,随即消散在微醺的夜风里。
“今天是这个国家的情人节,”他似乎是在自言自语,“名字是‘七夕’——很美是不是?”
他声音不大,很快也被夜风吹散了,没有人听见。
“传说这里以前有一对情人,他们被迫分开,隔河相望,却不得相会。只有在七月七这一天,能有喜鹊为他们搭桥,二人方能在鹊桥上见上一面。”男人勾起了唇角,“浪漫得很,是不?只是不知是他们这样相见不得相伴好,还是相伴不得相见好?”
那小球亮了一亮,又暗下些许,如此闪烁了几下,惹得男人从喉咙里发出低低的笑声。他兴许是太久没有这样笑过了,一时声音竟有些不连贯,但很快笑意就传到了话音中:“我也觉得,还是这样的好。”
他抬眼望了望成双成对的年轻人们,又道:“按照习俗,我该给你送个花什么的,”说到这,他的语气不由得带上了揶揄,“不过你对花的品味我实在是摸不准……我还记得你以前给我送过大蒜,别人讹你是水仙你还真买了,也不知道送水仙给我是几个意思。”
小球微微一晃,竟是自个儿从他手上滚下去了。
男人嘲道:“呵呵你别扭啥,只剩个魂了都不消停。”
“这是什么?”
突然头顶传来一个女声,男人愣了一愣,抬头正见一个姑娘弯着腰好奇地打量着自己脚边的小球。
“好漂亮啊,”大抵年轻女孩对亮晶晶圆滚滚的东西都没有抵抗力吧,在她身后男孩的陪伴下,向这个看上去不太友善的男人小心问道,“您卖吗?”
小球都是一个样子,男人闻言点了点头:“卖啊。这叫引梦灯,叫你做好梦的,一个一百块。”
“真的假的啊?”
“真的。”男人笑了笑,却也不再多说,一副你爱信不信我懒得解释的样子。趁着女孩儿犹豫的功夫,他悄悄藏起一个球来。
年轻男女说了几句悄悄话,男孩便将一张纸钞递了过来。
男人捡起一个盈盈亮着的小球递给女孩儿:“放在床头,一夜好梦。七夕快乐。”
兴许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引来了后来者,这对儿小情侣走后没多久来到男人面前的人便多了起来。不一会儿男人面前的小球堆就空空如也了。他数完了纸钞,一共十五张,拎起背包拍了拍屁股站起身来。
从兜里掏出那个被藏起来的小球小心放回包里。
“收工,回去了。”
床头一捧灯光,还有努力发光发亮的小小圆球。
笔记本很厚,大半的纸页却已泛黄。那上面记满了流浪七年的痕迹,从遥远的、现在想想好像传说一样的故国,穿越整个大陆,到现在风情万种的古老土地。
从刚刚在战火中失去爱人,悲伤绝望的退伍士兵,到带着爱人走过四海八荒流浪者、守着魂灯不肯放手的未亡人。
笔尖点下句号,利威尔合上笔记本。关灯,向黑夜里仍亮着的小小圆球道晚安。
这么多年了,他还是沉沉夜里唯一的一点光。
今晚,也是一夜好梦。
-FIN-
半个原著背景,利利在团死后找到了巫婆帮忙留住了团的魂魄
并且顺便学了一手(什么鬼)
总之就是为了让利利能带着我团去旅行的任性设定啦!